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网”快讯,2023年4月20日,ST榕泰(广东榕泰600589)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0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23〕1号)。
上海“公义之星网”梁律师(微信号:15601608866)提示:2019年4月23日(含)至2020年5月21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且在2020年5月21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2022年1月6日(含)至2022年4月7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且在2022年4月7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在【公义之星网www.gyzx365.com】登记索赔挽损。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任何关系。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广东榕泰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2021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021年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2021年,广东榕泰与8家公司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143,018.9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51%,广东榕泰未按规定及时予以披露。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及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总计112,525.80万元,占当期净资产的107.04%,广东榕泰未在2021年半年报中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此外,2021年7月24日,广东榕泰披露《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对《关于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关于资金占用及偿还情况”部分问题的回复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虚假记载。
2、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及进展情况2021年11月8日至12月24日期间,广东榕泰知悉与河北银行等银行的诉讼情况并收到相关诉讼文书,但迟至2021年12月31日才披露。2022年4月15日,广东榕泰知悉法院判决其向交通银行揭阳分行支付借款本金及相关利息、罚息等诉讼进展,但迟至2022年5月10日才披露。2022年1月6日至3月26日期间,广东榕泰知悉与农业银行揭阳分行等银行的诉讼情况并收到相关诉讼文书,但迟至2022年4月8日才披露。行政处罚:对广东榕泰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附:投资人索赔挽损步骤
第一步:在公义之星网(www.gyzx365.com)登记评估是否符合索赔挽损条件。
第二步:到投资人所属证券营业部准备如下资料:1、股票历史成交记录清单或股票对账单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从第一笔买入查询打印至2022年6月30日,对账单必须包括的信息有:对账区间、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成交时间、成交股票代码或股票名称、成交股数及余股数、成交价格、印花税、佣金等。证券公司营业部需在每页都盖章或加盖骑缝章。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证券开户信息确认单,包括沪深股票账户号码,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PS:如果没有现成格式,请在A4纸上打印上股东名字、身份证号码、股东账号,加盖证券营业部章。
3、索赔区间最后一天闭市后持股数,即2020年5月21日及2022年4月7日交割单(若该日无交易,则打印该日前最近一天的交割单)。
第三步:上门委托或邮寄相关材料委托律所及梁律师启动索赔挽损工作。
*索赔评估登记、损失预估,可登录公义之星网www.gyzx365.com
注:(1)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东方财富网上公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