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判决:
1、安徽高院终审判决惠而浦(600983)向投资人方某赔偿损失28万余元。
2、二审确定:实施日为2016年4月22日,更正日为2017年7月27日,基准日为2018年5月30日,基准价为7.33元/股。
一、编制虚假的销售订单并确认收入以及提前确认未发货的订单收入,2016年年度报告营业收入虚增72,080,696.00元,利润虚增16,383,955.66元;
二、少记销售折扣,虚增2015年度和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
三、2015年度少记应付淘宝平台销售费用7,144,145.36元,虚增利润7,144,145.36元;2016年度少记应付淘宝平台销售费用18,021,590.83元,虚增利润18,021,590.83元;
四、惠而浦在2015年度将部分客户已签收的产品销售收入延迟在2016年度确认,并在2016年度将部分客户尚未签收的产品销售提前在2016年度确认收入,导致2015年度营业收入少记36,080,240.18元,利润少记13,575,199.93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虚增40,996,941.80元,利润虚增6,000,808.62元。
综上,惠而浦(600983)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对违规事实应负有相应责任。
上海“公义之星”梁律师提示:
1、惠而浦(600983)仍在诉讼有效期内,适格投资者仍可参加索赔。特别提醒: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任何关系。
2、二审终审判例,安徽高院部分支持投资者索赔诉求。
附:投资人索赔步骤
第一步:在公义之星网报名评估是否符合索赔条件;第二步:到证券公司营业部准备如下资料:
1)惠而浦(600983)股票交易对账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交易清单涵盖区间从首次买入之日开始查询打印至2018年6月30日,对账单必须包括的信息有:对账区间、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成交时间、成交股票代码或股票名称、成交股数及余股、成交价格、印花税、佣金等。证券公司营业部需在每页都盖章或加盖骑缝章。Ps:如果对账单有已有姓名及完整的身份证号码,请不用准备第2份资料。
2)证券开户信息查询确认单,包含沪深股票账户号码,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Ps:如果没有现成格式,请在A4纸上打印上股东名字、身份证号码、股东账号,加盖证券营业部章。
3)股票索赔区间最后一天2017年7月26日的交割单(若该日无交易,则打印该日后最近一天的交割单)。
第三步:上门委托或者邮寄委托律所及梁律师,启动索赔工作
*索赔评估登记、损失预估,可关注公义之星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公义之星网www.gyzx365.com
注:(1)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主要参考东方财富网上公布的相关公告。(3)本平台及本文观点均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4)本文由公义之星网www.gyzx365.com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