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网“雷股资讯,2022年9月6日,海越能源(ST海越,600387)因未及时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19.82亿元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42号]。本月3日,海越能源证券事务代表提出辞职。上海市梁律师索赔(微信号:15601608866)提示:海越能源爆雷已确认,已有海越能源投资股票索赔案成功在浙江绍兴中院立案;凡自2020年02月25日(含)至2021年04月29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且在2021年04月29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在【公义之星网】输入姓名、股数关注申请赔偿投资损失。小义索赔特别提示: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任何关系。
违规事实:证监会认定海越能源、海南承睦商业贸易有限公司、海南禧越投资有限公司、海南科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科赛)系由海航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由此导致海越能源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2020 年 2 月 25 日、4 月 8 日、4 月 9 日,海越能源向海南承睦分别提供 4,000 万元、5,000 万元、68,533.49 万元;2020 年 4 月 9 日、4 月 21 日,海越能源向海南科赛分别提供 36,000 万元、24,000 万元;2020 年 5 月 25 日、5 月 26 日,海越 能源向海南禧越分别提供 41,420 万元、19,316.79 万元。以上合计 198,270.28 万 元,占海越能源《2020 年半年度报告》记载的净资产绝对值 63.19%。
行政处罚:拟对海越能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附:投资人索赔步骤
第一步:在公义之星网报名评估是否符合索赔条件;
第二步:到证券公司营业部准备如下资料:
1、海越能源(ST海越,600387)历史成交记录清单或股票对账单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交易清单表头务必显示对账区间(或查询区间),涵盖区间从首次买入之日开始查询打印至2021年6月30日。对账单必须包括的信息有:对账区间、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成交时间、成交股票代码或股票名称、成交股数及余股数、成交价格、印花税、佣金等。证券公司营业部需在每页都盖章或加盖骑缝章。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证券开户信息确认单,包含沪深股票账户号码,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PS:如果没有现成格式,请在A4纸上打印上股东名字、身份证号码、股东账号,加盖证券营业部章。
第三步:上门委托或者邮寄委托律所及梁律师,启动索赔工作。
*索赔评估登记、损失预估,可关注公义之星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公义之星网www.gyzx365.com
注:(1)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主要参考东方财富网上公布的相关公告。(3)本平台及本文观点均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4)本文由公义之星网www.gyzx365.com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