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索赔平台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讯,2026年4月11日,海泰发展(600082)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编号:津证监处罚告知〔2026〕8号)。上海海汇律所梁律师提示:2022年4月30日(含)至2026年2月27日(含)期间买入该股,且在2026年2月27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在公义之星网www.gyzx365.com登记申请索赔挽损。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1年至2022年,海泰发展作为中间商参与由下游公司主导的棉花贸易业务,未能有效识别该类业务合同、单据和资金形成闭环,相关商品的风险、报酬未实质性转移,不应确认相应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海泰发展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其中营业收入分别虚增252,088,298.81元、226,371,248.67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7.66%、45.88%;营业成本分别虚增249,416,523.22元、224,385,212.42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31.22%、57.59%;利润总额分别虚增2,671,775.59元、1,986,036.25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17.77%、12.10%。
海泰发展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虚假记载”。
行政预处罚:拟对海泰发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相关人员分别处以50万元至170万元罚款。
同日海泰发展公告,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14日起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附:投资人索赔挽损步骤
第一步:在公义之星网www.gyzx365.com登记评估是否符合索赔挽损条件。
第二步:到投资人所属证券营业部准备如下资料:
1、股票历史成交记录清单或股票对账单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打印区间:2022年4月1日至去打印日,若首次买入早于2022年4月1日,则从第一次买入之日开始打印至去打印日。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证券开户信息确认单,包括沪深股票账户号码,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PS:如果没有现成格式,请在A4纸上打印上股东名字、身份证号码、股东账号,加盖证券营业部章。
第三步:上门委托或邮寄相关材料委托律所及梁律师启动索赔挽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