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网“资讯,西陇科学(002584)于2023年7月8日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 政处罚决定书》([2023]16 号):(1)西陇科学公告的 2020 年、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 载,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2)对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120 万元的罚款。
上海海汇所梁律师索赔(微信号:15601608866)提示:依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凡自2021年4月29日(含)至2023年4月28日(含)期间买入,并于2023年4月28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在【公义之星网】输入姓名、股数关注申请赔偿投资损失。特别提示: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任何关系。
爆雷时间:2023 年 4 月 29 日, 西陇科学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1)经自查,西陇科学部分贸易类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 。(2)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收到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黄少群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72 号),对认定的违规问题进行更正。
违规事实: 西陇科学出于增加贸易规模以扩大市场影响力和便利融资等目的,通过虚构乙二醇、甲醇等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 其 中 ,2020 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合计597,647,922.97 元、营业成本合计 595,989,246.87 元、利润合计 1,658,676.10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的 9.57%、10.34%、2.04%。2021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合计 1,457,764,040.40 元,营业成本合计 1,444,283,514.95元,利润合计 13,480,525.46 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的21.32%、22.98%、5.93%。2022 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 785,354,194.46 元,营业成本合计 777,229,329.99 元,虚增利润合计 8,124,864.47 元,分别占当期 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的 22.94%、22.97%、8.98%。
行政处罚:对西陇科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附:投资人索赔挽损步骤
第一步:在公义之星网www.gyzx365.com登记评估是否符合索赔挽损条件。
第二步:到投资人所属证券营业部准备如下资料:1、股票历史成交记录清单或股票对账单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打印区间:2021.4.1至2023.6.30日,但首次买入该股票早于2021.4.1日,则从第一次买入之日开始打印至2023.6.30日。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证券开户信息确认单,包括沪深股票账户号码,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PS:如果没有现成格式,请在A4纸上打印上股东名字、身份证号码、股东账号,加盖证券营业部章。
第三步:上门委托或邮寄相关材料委托律所及梁律师启动索赔挽损工作。
注:(1)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