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义之星】索赔课堂专辑:*ST升达(002259)于2019年5月22因未及时披露重大担保及关联交易等事项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年12月29日,成都中院一审判上市公司赔偿因虚假陈述给原告武某某等85人的损失金额共计1,674.80万元。由图1可见,*ST升达(002259)股价在爆雷日起连续9个跌停,投资人在违规实施时间段内买入股票,并在爆雷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形成的损失,受到*ST升达(002259)爆雷的影响。上海市公义之星网(微信号:15601608866)提示:*ST升达(002259)诉讼时效将在今年5月份到期,适格投资人需要加快步伐,依据上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向*ST升达(002259)提起诉讼,追回投资损失。
1、哪些*ST升达(002259)投资人可向上市公司索赔?
答:成都中院认定*ST升达(002259)首次开始实施违规的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即为虚假陈述实施日;认定2018年10月8日为*ST升达(002259)虚假陈述的揭露日,也即俗称的爆雷日。
因此,凡在2014年9月15日(含)至2018年10月7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且在2018年10月7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均可关注索赔。上海公义之星特别提醒:股票索赔维权仅是索赔股票的投资损失差额,即此次索赔不需要卖出股票或持有股票。
2、*ST升达(002259)该赔偿投资人哪些损失?
答:根据最高法院2021年新司法解释的规定,*ST升达(002259)应赔偿投资人的损失的范围,以投资人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主要有如下两部分损失:(1)投资差额损失;(2)前条造成损失部分股票交易的佣金和印花税。但最终赔偿数额以法院认定为准。但值得注意的是,最高院司法法释〔2022〕2号不再支持投资人获偿上述两项损失的资金利息。
3、如何计算投资人对*ST升达(002259)的索赔金额?赔偿金额就是股票账户上的损失额吗?
答:不是的。按照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法院认可的投资损失差额并非是您账户上的损失金额。上市公司*ST升达(002259)需要赔偿您的是作出虚假陈述后到后来暴雷、股票暴跌,直至基准日时间发生的历史亏损,基准日后的投资损失上市公司不负责的。因此,赔偿金额与您买卖仁东控股的时间节点、虚假陈述实施日、提露日和基准日及基准价有关系。根据司法解释,*ST升达(002259)的基准日为2018年11月8日,投资人的股票在实施日至揭露日前一天买入,在可索赔期间内并未卖出,可参考如下算法:
图2:*ST升达(002259)投资人可主张赔偿损失区间示意图
若在揭露日至基准日卖出(2018.10.8—2018.11.8日)
法定赔偿损失额=(股票买入均价—卖出均价)*可索赔的股数
若在基准日(2018.11.8日)后卖出或仍持有 法定赔偿损失额=(股票买入均价—基准价)*可索赔的股数
注:(1)具体计算细节复杂,实际赔偿金额以法院认定为准;
(2)投资人可在公义之星网www.gyzx365.com或公众号扫码进行损失估。